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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代理机构检查重在抓关键点的落实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赵文康报道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实施精准化管理,抓好关键点的落实。目前自查阶段已接近尾声。

  《通知》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和时间。此次检查是针对2017年度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查项目不少于5个。抽取项目要兼顾各种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检查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自查阶段(7月底前)、书面审查阶段(8月份)、现场检查阶段(9月份)、处理处罚阶段(10月份)、汇总报告阶段五个阶段依次进行。

  根据《通知》,在11月15日前,河南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财政局将形成本级监督检查报告并报送河南省财政厅。同时,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包括公开处理处罚信息,并要对2015年以来开展联动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将较为规范的代理机构信息一并予以公开,正面激励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通知》还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原则,分级开展对代理机构2017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査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制订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省财政厅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为确保全省检查工作统一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在组织安排、检查内容、事项统计和处理口径等方面实施精准化管理,抓好关键点的工作落实。省财政厅将组成督导组适时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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